韵是诗词格律的基本要素之一。诗人在诗词中用韵,叫做押韵。
诗词中所谓韵,大致等于汉语拼音中所谓韵母。一个汉字的拼音,一般都有声母和韵母。声母在前,韵母在后。例如“公”字,拼音为“gong”,前面的“g”为声母,后面的“ong”为韵母。韵母相同的字为同韵字。凡是同韵的字都可以押韵。所谓押韵,就是把同韵的两个或更多的字放在同一位置上。在诗中,把韵放在句尾,又叫“韵脚”。古人编韵书时把同韵母的字编成一类叫韵部。同时,又将同韵母的字按四声分开,成为不同的声韵。因此,古言中又分为平声韵、上声韵、去声韵、入声韵。
古韵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起初,没有专门的韵书,一般根据当时的语言习惯来安排诗韵,公元三世纪时期,魏国出现了《声类》,以五声区别字母,后失传。晋代吕静撰《韵集》六卷,也失传。南北朝,南齐人周顒编《四声切韵》。到隋朝,陆法言等人,编定《切韵》五卷,唐宋诗人用韵都是根据此书。唐开元时期的《唐韵》即是《切韵》改名的。北宋初期,陈彭年等编定的《广韵》,及稍后丁度编订的《集韵》,都是以《切韵》为根据的。直到公元十三世纪中叶,与南宋对峙的金王朝,北方王文郁刊行了《平水新刊韵略》,此书106韵目。20多年后,宋淳祐年间,北方人刘渊刊行了《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分107个韵母。由于王文郁与刘渊都系平水人,故后人称《平水韵》。后元人阴时夫编的《韵府群玉》把刘渊的107韵合为106韵目。后王文郁和刘渊编的韵书也失传。但清初编定的《佩文诗韵》保留了《平水韵》的资料,至今通行七百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