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雁出群”是诗律用韵的一种格式,又称为借韵。在近体诗中,首句可入韵也可不入韵,如果入韵,其韵脚处用字不一定与以下其他韵脚处用字处于同在一韵部,使用邻韵字也被允许,这就叫做“孤雁出群格。明代的谢榛在所著《四溟诗话》中说:“七言绝、律,起句借韵,谓之‘孤雁出群’,宋人多有之。”沿用这种说法的今人诗家,如张皓先生在其主编的《古典诗词通论》中说:“唐宋人常不拘首句韵脚之规,而借用邻韵,后世称为孤雁出群格。”当代诗人星汉在《今韵说略》一文也指出:“晚唐有于首句入韵的格律诗,借用邻韵的韵字,作为首句的韵脚,唐宋几成风气,视为定例,叫‘借韵’,起名号‘孤雁出群’……如冬韵诗起句入东韵,支韵诗起句入微韵,豪韵诗起句入萧肴是也。”

  例:

  山园小梅(林逋)

  众芳摇落独暄妍,(先韵)

  占尽风情向小园。(元韵)

  疏影横斜水清浅,

  暗香浮动月黄昏。(元韵)

  霜禽欲下先偷眼,

  粉蝶如知合断魂。(元韵)

  幸有微吟可相狎,

  不须檀板共金樽。(元韵)

  此诗首句韵脚用的是先韵,而园、昏、魂、樽的韵脚则是元韵字,首句借用邻韵,便属于“孤雁出群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