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律有两重含义。一是指词的音律。词的音律乃是指与词有关的乐律、宫调、曲谱、叶乐方式以至歌唱方法等音乐上的问题。二是指词的格律。词的格律,则是来自作词所遵循旳各种词调的字数、句式、平仄、押韵等体式上和作法上的问题。两者互有联系,性质却不相同。
唐宋词乐虽然失传,但与词的研究和创作没有多大直接关系。词的格律则不然,它体现了“上不似诗,下不似曲”的词体特点。是否严于持律,常常在论词时作为重要的艺术标准之一,且迄今仍被作词者奉为金科玉律,谨守不失。
词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格律,首先是出于以词叶乐的需要,是它作为一种音乐文艺即燕乐乐曲歌词的性质决定的,是按谱填词,以词调的歌词形式配合曲调的音乐形式的必然结果。同时,它也广泛吸收与融合了前代诗歌尤其是唐代近体诗的声律成就与各种体调,并加以变化发展。依傍曲律,而又借鉴诗律,这是词律的由来。
词律的基本内容(一)一调有一调之律,即“调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唐宋千百个词调,各不相同。如《蝶恋花》,双调,六十字,上下片各四仄韵。《念奴娇》,双调一百个字,上下片各四仄韵,宜用入声韵部。《兰陵王》一百三十字,分三段,第一段七仄韵,第二段五仄韵,第三段六仄韵,宜用入声韵部。有些词调还一调多体,在定格外有各种变格。如《满江红》调,《词谱》卷二二共列十四体(以柳永一词为正格),这些变格都大同小异,仅在字数、句读、平仄上略有更动。(二)依乐段分片。片,也就是“遍”,唐宋时乐曲一段,叫做一遍。唐宋曲调大都分段,有一段、二段、三段、四段数种,因此词调相应也有单调、双调、三叠、四叠诸体,而以双调为主,小令大多前后段相同,慢词一般是前段较短,后段较长。前段称作是后段的“头”,所以又称为“大头曲”。词调三段而前两段相同者,称为“叠头曲”,又称为“双曵头”。词调分片,全系为乐曲分段,绝不可根据词意文义随意变动。(三)依词腔押韵。沈义父《乐府指迷》说:“词腔谓之均,均即韵也”。戴表元《程宗旦古诗编序》说:“语之成文者有韵,犹乐之成音者有均,一也。”词中的一韵相当于乐曲的一均。张炎《词源、拍眼》条说:“慢曲八均。”从音乐上说,慢曲通常由八小段音乐即八均组成,因慢词也通常为八韵。如《八声甘州》,八声就是八韵。词调中押韵之处称为韵位。(四)依曲拍为句。诗句不论四言、五言、七言,大都整齐一律。词句随乐段乐句而长短变化,参差错杂。词调之句有长短,字有多寡,完全是依从曲调的节拍而来的。词的各种句式与曲中的乐句相应,乐句参差不齐,因此词多用长短句。(五)审音用字。歌词需要“合之管弦,付之歌喉”,因此作词除了讲平仄,有的还要严分四声与阴阳。李清照《词论》说:“盖诗文分平侧而歌词分五音,又分为五声,又分六律,又分清浊轻重。”定的标准很高。苏轼《和致士张郎中春昼》说张先“细琢歌词稳秤声”,歌词用字以“秤声”即符合曲调要求为原则,一些知音识曲的词人,像柳永、周邦彦、姜夔、吴文英,作词用字都很讲究。不过,一般词人作词未必尽皆应歌,大多数仍以平仄为主;尤其是一些常用的熟调,更不苛求四声。作词应该不破词体,遵从词律,但也应反对不顾词意而盲填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