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体格律诗的字句平仄有同一规定,比较简单。词却不然,每一词调的字句声韵平仄,有其不同的规定,因为词是歌词,字句多少、平仄、韵味等,是根据不同乐谱的要求而定的。

  词对声韵平仄的要求,有个历史过程。在唐代,词也和近体诗一样,只要求分平仄二声,并不要求在仄声中分出上、去、入三声,即使在分平仄方面也不太严格,有时同一词人所作的同一词调的几首词,其平仄也不相同。如张志和《渔父》五首,均为七、七、三、三、七句型,四平韵。第一首前两句“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第二首的前两句“钓台渔父褐为裘,两两三三蚱蜢舟”(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两首平仄就完全不同。可见这时候的词对声律的要求并不严格。但那时,个别文人如温庭筠就严于平仄,五代词人,大都效法温庭筠,只严于平仄,并不要求仄分三声。到了宋代,经过某些文人的提倡,在词中特别注意去声的运用,并对某些词的结句,要求仄分三声,要求词中上、去,去、上连用,避免两上两去连用,并注意入声字的用法,即该用入声字的地方不用上、去,要求较严。词的声律,当时由于乐谱的要求在某些地方要求分辨四声,甚至分辨五音(阴阳上去入)、阴阳。这是词的特点,在词中要求分四声的地方,往往是这个词调的音律最要紧最美听的地方,是乐谱规定的。至于何处应严分四声,其位置并不一定,只是一般在结尾处较多而已。再者,词中的拗句也往往是音律紧要处,也不能随意改拗句为顺句。

  关于词的平仄,不能笼统地说词调平仄律比近体诗严细,如近体诗只论平仄,而词的某些词调要求仄分三声。不能遇仄概填,这是比诗律严细的地方。但在诗律中,上、入绝对不能用来代平,词律却可以,所以诗和词平仄律的宽严不能笼统地说,要具体分析。一般说词对平仄四声的要求小令最严,中调较宽,长调更宽。从古人词作看,他们对待中长调的平仄律,并不严格,而是灵活多变的。周邦彦则更进一步,对词的某些句子更严分四声,几乎字字不苟。到了南宋,更是严格区分,不敢逾越。本来由于词是配乐的歌词,为了协和歌唱的需要,在某些地方要求辨五音阴阳是可以理解的,但过分讲究,则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