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约派是宋词主要风格流派之一。婉约,义为婉转含蓄。语出先秦典籍,《国语·吴语》:“夫固知君王之盖威以好胜也,故婉约其辞,以从逸王志。”魏南北朝时,人们已用它来形容文学辞章及艺术品的风格。如陆机《文赋》:“或清虚以婉约。”婉约已经有了“柔美”之义。词本来是合乐演唱的歌辞,演唱的场合无非是宫廷贵家、坊曲妓馆,多以女色、女音取悦。歌辞的内容多半是离愁别恨,闺情艳思,歌辞的风格也为适应女音趋向柔婉,相沿既久,词史上就形成了一种婉转柔美的主体风调。这种风调,由唐末五代的“花间”派启其端,北宋大多数词人承其绪,成为词坛上的所谓“婉约正宗”。南宋时,不少词人在很大程度上承继和发展这种柔美风格。明、清词论家采用“婉约”一语来概括这种宋唐五代两宋词类型风格。

  “婉约”派词的特点,主要是题材上以男女情事、伤春怨别为主,体格风调上以柔婉低徊,缠绵往复为极致,常常通过情景交融的幽狭境界含蓄曲折地表达心灵深处微妙的情思,结构缜密而深细,音律和婉而谐调,语言圆润而绮丽,具有一种阴柔之美。